11 月 30 日消息,针对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因竞品举报瓜子二手车曾使用广告语缺乏事实依据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瓜子二手车方面回应称,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相信最终会得到公平合理的裁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瓜子二手车在乐视网上投放的广告中,有一句“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的广告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的工作人员经过核实后,发现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和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在同一时间段内,二手车成交量均超过了瓜子二手车。
因此,判定瓜子二手车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宣传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工商局责令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 1250 万元。(via:TechW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