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12岁男孩弑母后被释放,学生家长反对弑母男孩返校。
关于这件事,这已是我发的第三篇文字了。不得不说,中国的法律,已经被一些大法党给玩坏了,杀人的事情,竟然把杀人犯说放就放了。更何况,这个12岁的杀人犯,杀的是他亲妈。他亲妈被他用菜刀砍得很惨:双手被砍断,手腕里的骨头露了出来,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头皮血肉模糊,身上至少二十多道伤口。
在古代,弑母弑父,那是一定要被处死的,这样的人,自古以来都属于丧尽天良罪大恶极禽兽不如的类型,几千年来都没有可以饶恕的理由。如今倒好,一句未成年人,就把一个丧尽天良禽兽不如的弑母刽子手给放了?中国的法律就成了这邋遢样了?
这样的杀人犯,在学校抽烟、打架、逃学、偷钱、打游戏,如今,连他亲妈都敢拿把菜刀给砍个稀巴烂,更何况其他人?回到学校去祸害别人家的好孩子?放在家里再砍死他爹或者他外公外婆?
在这里甭扯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或者《刑法》规定云云,像这样的弑母禽兽,直接就是死刑,别管什么12岁未成年不未成年啥的。未成年都敢杀他妈,别人稍不随他意,他不也都随便给砍杀掉?如今才12岁,离成年还有几年,接下来他想杀人就杀人,那罪过谁来承担?假如还有悲剧发生,公检法还要不要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