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的发言,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权保护基本常识的普遍不足。保护被告权利就是保护所有国民的权利。进入国家公权追究的犯罪嫌疑人,并不能保证全部都是正确的,不能保证不会出现司法不公和司法差错。设立辩护制度,就是要让刑事案件不枉不纵,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防止轻罪重判、无罪冤判。经得起检验。@山里随处可见:给钱人家不请律师,你给不给?给的话,那就是无形中形成对罪犯的特别补助。//@潮检察官:国家把给犯罪嫌疑人请律师全覆盖的钱,还不如设立被害人补偿基金,给困难被害人帮助。
两位的发言,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权保护基本常识的普遍不足。保护被告权利就是保护所有国民的权利。进入国家公权追究的犯罪嫌疑人,并不能保证全部都是正确的,不能保证不会出现司法不公和司法差错。设立辩护制度,就是要让刑事案件不枉不纵,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防止轻罪重判、无罪冤判。经得起检验。@山里随处可见:给钱人家不请律师,你给不给?给的话,那就是无形中形成对罪犯的特别补助。//@潮检察官:国家把给犯罪嫌疑人请律师全覆盖的钱,还不如设立被害人补偿基金,给困难被害人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