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18-12-21 11:08 微博认证:《人民法院报》微博

#热点说法# 【@花总丢了金箍棒 遭死亡威胁,看律师怎么解读】近日,曝光14家五星级酒店卫生乱象的@花总丢了金箍棒 收到“死亡威胁”后,在微博发文《一些想说的话》:感谢北京警方的及时介入。
“花总”在微博收到的“死亡威胁”私信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定性?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兆庆认为,向“花总”发送“死亡威胁”私信的行为属于涉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构成犯罪。
刘兆庆建议,“花总”可以从以下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是民事诉讼途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花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侵权责任,删除侮辱、诽谤、恐吓等信息,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花总”也可以通知网络平台删除相关信息,如果网络平台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可以在保留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单独对网络平台提起民事诉讼。
其次,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花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违法责任。
值得强调的是,在信息网络平台发送“死亡威胁”信息,如果情节严重也可能涉嫌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刘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