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废液竟敢直接排入长江】日前,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的一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决被告重庆市昆仑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昆仑公司”)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43万余元,承担评估费7.4万元、公告费750元,同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据介绍,这是重庆市检察机关起诉并当庭宣判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详见:http://t.cn/EbGBkN9
【有毒废液竟敢直接排入长江】日前,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的一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决被告重庆市昆仑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昆仑公司”)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43万余元,承担评估费7.4万元、公告费750元,同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据介绍,这是重庆市检察机关起诉并当庭宣判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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