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18-12-28 13:30 微博认证:法治日报社官方微博

#您怎么看##以案说法#【男子办理入职#体检不知情被检测艾滋病#丢了工作:我有不做HIV检测的权利】入职体检时,四川男青年谢鹏(化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医院查出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因此他求职的公司没有聘用他。27日,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HIV隐私侵权案”。提起诉讼的谢鹏认为,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和《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则规定:“艾滋病检测工作应遵守自愿和知情同意原则,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体检医院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他做了HIV抗体检测,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法庭判决认为,医院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对谢鹏进行HIV抗体检测的行为不具违法性。@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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