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安交警
19-01-02 17:42 微博认证: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曝光台】
2019年1月1日晚,@庆阳第一高速大队 民警在庆阳南收费站广场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DCX***号车驾驶人有饮酒嫌疑,随后,对驾驶人陈某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之规定,对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