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司法史首例|涉辱法官 大律师被通缉】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暂委特委裁判官何丽明,据报在农历年三十晚(4日)根据《裁判官条例》签发拘捕令,通缉执业大律师梁耀祥(Kelvin)归案,成为香港司法史上首宗裁判官缉拿大状归案的事件。有关通缉手令已送达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唯至今尚未执行通缉令逮捕人。据香港媒体报道,私人执业18年的梁耀祥大律师,于去年底接办在东区裁判法院第十四庭审理的一宗交通案件,案中被告为泰籍人士,被控一项“行人疏忽”罪名,指控其过马路时,未有遵从斑马路指示。该案聆讯期间,梁大状及法官针锋相对,大状甚至公然在庭上质问何官:“Are you insane?”(你系唔系癫咗?)直至上周一,梁大状未有依时出庭代辩,只由事务律师向何官解释。法官认为,梁大状此举不尊重法庭,也不尊重她本席,所以根据《裁判官条例》第九十九条签发通缉令,缉拿梁大状归案。有关手令同日发给律政司刑事检控科处理。http://t.cn/EcnuPH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