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摘芒果不幸摔亡,妻女向借竹竿人索赔25万】去年6月28日75岁的阿国在采摘芒果的过程中,不幸摔伤致死。他的妻女将阿贯起诉到福建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索赔25万余元。而阿贯表示,他只是出借勾芒果的竹竿给阿国而已。
阿贯说,他和阿国相识多年,当日下午,阿国骑车到他家,将车放在门口,找他借勾芒果的竹竿。阿国拿着竹竿就自己去了,阿贯因为要喂鸭子,并没有跟着阿国一起去摘芒果。
半小时后,阿贯看阿国还没有回来,便去寻找,发现阿国躺在地上,脑部流了很多血,便打120将阿国送往医院。
法院认为,阿贯与阿国是多年朋友,与死者家属也认识,经过多次协调,双方达成庭外和解,阿贯未在金钱上对原告进行赔偿或者补偿,而由阿贯到死者家中祭拜死者,慰问死者家属,阿贯履行这些行为后,原告向法院撤回起诉,法院依法作出准许撤诉裁定。
法官表示,民事法律保护权益受侵害的弱者,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正常健康的社会交往,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如果在阿贯无过错的情况下,判令其承担责任,那么将限制人与人的正常交往交流,有悖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泉州晚报)http://t.cn/EocZna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