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日前,敖汉旗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经敖汉旗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初,被告人孙学东、沈广新、王志伟共同策划,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车辆担心被处罚的心理,采用故意驾车碰撞他人车辆的方式,敲诈勒索财物。从2017年3月至12月,被告人孙学东、沈广新、陈永全、李礼、王志伟、王海峰分别参与敲诈勒索他人五次,得赃款25000元。
在审理过程中,敖汉旗人民法院还查明了孙学东、沈广新犯开设赌场罪,孙学东、李礼犯非法持有枪支罪,陈永全犯故意伤害罪,孙学东犯受贿罪的事实。
敖汉旗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学东、王志伟、沈广新、王海峰、陈永全、李礼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敖汉旗及周边地区实施多次犯罪,为非作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
敖汉旗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孙学东、陈永全、沈广新、王志伟、李礼、王海峰五年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共计判处罚金人民币24万元。
记者 王丽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