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兩千多個內地的性侵和性騷擾個案講述,很多發生在小時候,大部分選擇沈默,擔心家裡人不相信自己,或者覺得自己做了壞事,怕被父母罵;而在剩下的小部分有告訴家人的那些個案中,大部分被家人忽視,甚至被斥責說謊。家人的這種態度,對孩子造成第二次傷害。王振華案中的女孩媽媽做的非常好,選擇第一時間報警,這對孩子是最大的支持,讓她明白,絕對不是她的錯,而傷害他人,是要被懲罰的。女孩也做的非常好,打電話告訴媽媽。光教育孩子如何保護自己是不夠的,甚至可能讓孩子遭到傷害後,自責自己做的不夠好。大人們在事發後如何應對,平時教孩子事發後如何應對,很重要。

闾丘露薇
19-07-05 09:29 微博认证: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