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韩国丈夫家暴的越南籍女性表示,“想离婚后跟孩子在韩国好好生活”】
据越南当地媒体报道,9日下午,越南籍女性A某来到越南驻韩国大使馆,对相关人员表示“想要跟丈夫离婚后获得孩子抚养权,合法在韩国生活。”
A某还表示“为了孩子的未来和想要跟丈夫在韩国生活,我们来到韩国,但没想到却发生这种意想不到的事情。为了让自己在艰难的时候获得帮助,想要邀请(在越南的)母亲来到韩国。”
虽然A某现在与儿子在韩国移民女性人权中心接受保护,但滞留资格却是不稳定状态。A某虽然与丈夫登记结婚,但获得的是伴侣签证入境韩国,滞留期只有1年。
两人在越南出生的孩子虽然已经落在丈夫B某的户籍下。但并未通过出入境·外国人政策本部进行取得国籍的程序。
如果想要让孩子取得韩国国籍,需要亲权人向出入境本部提出认知请求。在此过程中需要进行韩国人父亲和孩子的DNA鉴定。如果A某加入韩国国籍,则孩子可以以子女的身份加入韩国国籍,但这样做存在难度。
【中央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