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陪审团制度应该知道的几件事#」昨天章莹颖被害案陪审团的判决,引发有些人对美国陪审团的好奇,我以前的微博介绍过这个制度,写过自己去联邦法院当陪审员的一些经历体会,还拍了照片,可惜都没有保留下来。
1. 什么是陪审团?你可以简单理解为「公民审判团」,是美国「民选民治」民主制度在司法权的延伸,起源于欧洲,经过美国改良后得到广泛应用。
2. 陪审团成员怎么选出?
先电脑随机挑选出一个候选池(Jury Pool),必须是18岁以上的美国公民,通晓英语、精神及身体状况正常,无犯罪记录。
然后从这个池里,在法官主持下,由控辩双方共同确认选定参与案件的最终名单,其余的作为替补,最大程度体现公平。
3. 陪审团成员需要具备法律知识吗?不需要,为什么?在民主社会里,公民意志即社会意志。陪审团成员根据公序良俗和正常的价值观,投票裁决某个人或某种行为构成犯罪需要惩罚,很简单,就代表这个国家或社区的民意已经作出选择,具有超法律性,全社会都会服从。
4. 陪审团不懂法律,法律很专业的事,怎么判刑?陪审团只需要审查证据和裁定有罪无罪,量刑部分交给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法官进行,根据过往案例具体该判几年就是几年;
对于某些特殊案子,重大复杂影响面大的,比如是否适用死刑,法官也可将量刑权交由陪审团通过听证形式裁决(比如章莹颖案),确保量刑结果最大程度代表民意。
5. 为什么陪审团死刑量刑裁决,不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是一票否决? 这和欧美的传统观念和文化有关,对死刑慎之又慎,很多欧洲国家废除了死刑,他们认为判处死刑是一群人在杀一个人,也是作恶,和作恶的凶手无异;
美国联邦层面和很多州仍然保留了死刑,但为慎重起见,采取一票否决制,我的理解是尽量减少死刑的适用,符合现代司法文明发展方向。
6. 陪审团制度的利与弊?一个钱币都有两面,利与弊肯定都有:
利端:在美国,陪审团制度被视为捍卫公民自由和权利的堡垒,司法权是一个国家能否确保正义得以伸张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普通公民对国家是否具有信心的检验标尺,因此必须确保其公正性。陪审团制度对人民分享司法权力,保证这道屏障不会失守意义重大。
弊端:世界不存在完美的制度,陪审团制度也一样。比如,陪审团制度可能使某种社会偏见在某个案例中占据上风,从而使这个案例得不到公正的裁决。另外,陪审团是由不熟悉法律条文的公民组成的,法官必须在审案过程中进行大量解释,因此司法效率往往很低,费时多,开支大。
最后,我对陪审团的看法:对于社会正义来说,陪审团制度是一个重要的平衡器。尽管陪审团存在种种缺点,却是维护社会正义必须付出的代价。
相对于时间和金钱,社会正义无疑是更为重要的。
希望我对陪审团的上述理解和解释,能够帮助私信我的朋友们找到自己疑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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