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已经吃不下红烧肉、烤牛肉之属了。但又不甘心空口吃素,于是:吃鱼,吃虾——尤其是吃虾!
我故乡,上一代人吃虾,颇有名士之风。清淡纤雅,恨不得虾越小越好。最好的虾,是长不盈存,加姜与葱,水煮到红又透明,剥壳来吃,有鲜甜味。我嫌口味淡,要蘸酱油,被长辈念:
“这孩子不懂吃虾!”
虾小,且鲜,皮又薄,加上我懒。这就奠定了我小时候吃虾的习惯:不剥壳,直接吃。虾皮薄脆,虾头脑格外鲜。就是比较小,跟吃瓜子似的,吃不够。
年纪渐长,我爱吃炒虾仁,但长辈们却不喜欢。我外婆教育我说,挑来炒的虾仁,虽然肉头好些,终究不如虾新鲜;而且虾仁不能多炒。一次性炒四五个虾仁,火候还能到位;一口气炒一大盘,火候不均,也不好吃。还是鲜虾好啊!
欧洲人,尤其是南欧海边,龙虾真能当主要肉食吃。我印象里,总觉得鱼虾类该是点缀型,取其鲜,取其清。万想不到,龙虾可以那么庞大宏伟。
我吃过的最好的龙虾,都在西班牙。一次是格拉纳达:老板搬出一只尾巴还能卷曲动弹的三公斤大龙虾。
龙虾钳与足,用微火烤,保留柔嫩鲜滑的汁水;龙虾身段剖开,略洒盐烤,取其坚韧;虾脑汁是天然香味;虾壳尾另收,用来熬Paella海鲜饭上桌。那一顿,真是吃龙虾吃撑了。龙虾肉鲜美,店里又用的是清淡型调味,所以吃下去,也不腻。
一次是巴塞罗那,港区看得见海一个馆子,端上来一锅龙虾泡饭。欧洲人吃米饭的,西班牙人算是最接近东亚习惯的,至少米饭闷得熟——意大利人就爱半生饭。龙虾泡饭,加的其实有些像海鲜饭香料:龙虾、藏红花、肉桂、黄姜,一起闷透了,吃得稀里呼噜的。
法式餐厅里吃龙虾,也讲究调龙虾的本味。略烤,留汁,蘸酱,仪态做得逼真,俨然这龙虾脱了壳后,“别看我熟了,其实还活着”的水灵劲儿。以熟扮生,是欧洲人的做派。
龙虾好吃是好吃的。
只是这样吃了段儿之后,总觉得,哪里差了点儿。
法国能立刻买到的下酒小食,是干酪、腌渍橄榄、各色烤物,好吃归好吃,不过瘾;买鹅螺和牡蛎来下酒呢,又感觉哪里不大对。
这时候,就会觉得,很需要一点“耐吃,经吃,但又不是正经吃饭的玩意儿”——这种词跟外国人,怎么解释呢?大概只好跟他们说,类似于“前菜”,或者西班牙的tapas。当然他们也未必能懂。
比如,我设想的下酒菜,该是老四川的灯影牛肉丝:纤细,耐嚼,而且味香而重,回味咸辣甜麻,九曲十八弯。该是熏鱼、干丝、肴肉、肉松——这些东西,就没法跟欧洲人说了。
好在如今的巴黎外卖业,已经被中国人占领了。随手一个外卖:小龙虾,辣藕,荞麦凉面,啤酒。
这么一摆开,才觉得夏天的氛围掩进门来来了。
朱自清先生曾说,抽烟的人,并不贪图烟,只是没烟的时候,嘴里会觉得无聊;抽着烟,是贪图“有点儿什么”的感觉。
吃小龙虾,大概就这个感觉。你时不时吃一个,可以吃很久,嘴里有味儿;你不急;你觉得一切都那么熟悉,好像回到了以往的夏夜,喝夜啤酒的时候,于是哪怕在异国他乡,都觉得,“对,是这样。”
就像我长辈爱吃那一点鲜,无视肉头厚和炒虾仁;就像喝着夜啤酒,一个个认真吸螺蛳的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