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网络 19-08-29 08:40
微博认证:凯迪网官方微博

【工商干部醉驾撞死案再审缓刑,呵呵】2017年9月4日4时40分,毛志尧驾车沿陇西县巩昌镇崇文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恒力大厦附近路段,撞上正在道路上打扫卫生的环卫工宋晓玲,致其创伤性休克死亡。

经鉴定,毛志尧血液中检出乙醇,平均含量为268.15mg/100ml。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毛志尧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限速40 km/h的路段,以51-55km/h的速度超速行驶,是造成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应承担全部责任,宋晓玲无责任。

再审认定,毛志尧交通肇事后认罪悔罪,并积极筹款赔偿,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和解的有关规定,依法可从宽处罚。

看到再审判处其缓刑的结果,相信很多人接受不了,醉驾明显具有主观故意性质,还由此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就算有钱赔偿至受害方满意,处以缓刑也不足以消除恶劣的社会影响。

《刑法修正案(十)》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毛志尧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依照较重的规定定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修正案(十)》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的,可以宣告缓刑。

所以,陇西法院再审判处其缓刑,从现行法律规定来说,虽然让人难以接受,但也只能这样了。

然而毛志尧身为公职人员,这远还没有结束。http://t.cn/Ai88njcC http://t.cn/AiHeoD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