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我县将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措施,与保定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一、限行区域:县城区范蠡路、维明路、紫薇路、公园路、蠡吾大街全段。
二、限行时间:工作日早7时至晚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三、限行原则:2019年 10月7日至2020年1月5日,与保定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
四、限行措施:
(一)县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