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刑事法律凤险防
二、企业融资风险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案例:
A公司为解决资金问题,遂以其公司需增大投资的名义,通过公司员工派发广告的方式向公众借款,并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期间,共向30余人借款120余万元,后因逾期无法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A公司及其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小贴士: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为: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http://t.cn/8spOqL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