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非本市户籍买房拟无需社保证明】#非天津户籍在津买房拟无需社保证明#
10月15日晚间,天津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拟在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试行期限为一年。文件表示,对户籍暂未迁入本市的职工,其家庭在天津无住房的,可在本市购买住房1套,不再提供在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所购住房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转让。对具有北京户籍随迁子女在天津接受义务教育的,回京后到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