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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21 10:48 微博认证:深蓝财经官方微博(www.mycaijing.com.cn)

【广州越秀集团原董事长妻子受贿1627万元,终审被判3年】日前,广东省高院对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陆志峰的妻子刘伟娟受贿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认定刘伟娟受贿1627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广东省高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刘伟娟与丈夫陆志峰共谋,由陆志峰利用其担任广汽集团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中山某众公司、中山某田公司、广州新某瑞公司在承接广汽集团汽车销售业务、广汽集团汽车零部件运输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