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母孔雀底里蜜底 19-11-03 15:58

#中观缘起[超话]##龙树空宗#
《中观根本慧论讲记》
顶礼龙树菩萨
  己一、破承许根为见者。  
  
  眼耳及鼻舌,身意等六情。此眼等六情,行色等六尘。  
  
  眼耳鼻舌身意叫六情,也叫六根。对方认为:《俱舍论》里记载了见、闻、嗅、觉、触乃至意识之间的眼等六根,以及它们的所行处——色境等六境,一共讲了十二处。所以,十二处应当存在。  
  
  有部和经部之间的观点还有不同之处。有部认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直接接触色境等六尘;而经部认为,不是六根直接与六尘接触,主要是眼耳鼻舌身识这六识通过六根接触六境。  
  
  以下是对对方这一观点的遮破。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若不能自见,云何见余物?  
  
  “是眼则不能,自见其己体”:首先观察这个见。眼根见色法,它是不是自见?眼根的自性是不是见?自见就是自性见。若是眼根为见者的话,眼根的自性应该是见。如同火与暖热以及水与湿润一样,若它的自性不是见,它就不能为见者。  
  
  若是自己能见自己,则是自己对自己进行作用,佛在经里讲了很多过患,比如轻健者不能自骑,锋锐的刀不能自割。所谓“轻健者”,比如现在跳高似的,他跳得再高,也不能骑自己的肩头;手上拿的剑再锋锐,也不能自己割断自己。拿这两个比喻来说明没有自见,自己不能对自己进行作用。  
  
  而且,若自己见是自性,那么眼根的存在就有见的存在,则它不用对境——色法就能见,就有见的行为,为什么?因为这个见之行为就是其自性。  
  
  如果眼根是见者,眼根自性就要成为见。若是眼根自性没有成为见,那就不能说眼根是见者。为什么?因为若承许“眼根见色法”是实有,在究竟胜义谛上存在,则它就不能是观待。若是个观待的话,那就不是实有,就不是在胜义谛上存在。  
  
  在《中观四百论》里讲:“一切法本性,先应自能见。何故此眼根,不见于眼性?”所以这个自性见是不成立的,自己见自己是不成立的。若是自性见,就是自己见自己。自性见不成立,眼根的自性不是见,那它就没有见法,则它就不能见其他的如蓝色等色法,为什么?因为它不具见之行为(见法),它不能成为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