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19-11-1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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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车之戒# 【这起不幸的事故,2岁女童家长要担责】2019年9月23日,山东滨州无棣县某村。郭某驾驶三轮汽车沿村道行驶时,撞上一名2岁女童并致其死亡。经@滨州交警 支队无棣交警大队调查,女童在没有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横过道路,是导致事故的一个原因,郭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是导致事故的另一原因。综合监控视频、现场勘查、嫌疑人询问笔录等证据,交警最终认定郭某、女童分别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因女童尚无民事行为能力,其9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提醒所有家长记住这一条法律条文: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http://t.cn/AirKQ2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