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李达康也是个贪官。
首先问的是——京州市长在哪里?在剧中,作为二把手的市长就是个空气般的存在,116事件缺席,大风厂安置协调会缺席……尤其是协调会,就成了书记大人的一言堂,4500万的安置垫付款,拍拍桌子就决定了,把市长和市党委班子至于何处?这次会议只有光明区长、财政局长和公安局长发言了,市长和其它市委班子成员没有发言(等同于缺席)。我要是市长,涉及款项的事宜,既没参与也不知情,我会给你财政局公安局签字?我市长不签字,你个市委书记别说4500万,能从市财政凑到5毛钱都算你上天了。作为一个市委书记,把最起码的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基本行政制度抛诸脑后,就算再有魄力,跟个土匪山大王有什么区别?
其次,一个市委书记,老婆腐败,下属腐败,竟然不知情?说明他对身边人的廉政工作是失察的。一心想与老婆离婚,生怕耽误仕途;副市长外逃,116事件烧伤30多人,拆迁队假冒警察和非法借用警车的事不了了之。动用专车和司机送前老婆去机场,也人没追究领导责任?
其实,李达康和祁同伟,都是无组织,无纪律,都贪。但不同的是祁搞腐败、搞钻营,李是不贪钱,可很明显的是贪权、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