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该为孙夕庆被无罪羁押1277天、国家赔偿54万元负责?
近日,潍坊高新法院向孙夕庆赔礼道歉的新闻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很多网友将孙夕庆被无罪羁押1277天、国家赔偿54万元的责任归咎于潍坊高新法院。这显然有失公允。
那么,到底谁该为孙夕庆被无罪羁押1277天、国家赔偿54万元负责呢?
潍坊高新法院向孙夕庆赔礼道歉是因为其在一审时作出了三年半有期徒刑的有罪判罚。但这不是导致孙夕庆被羁押1277天的根本原因。因为潍坊高新检察院在潍坊高新法院一审作出三年半有罪判决后就立即提起了抗诉。换句话讲,即便潍坊高新法院在一审时作出无罪判决,孙夕庆也不能免于羁押恢复自由。此外,2015年2月3日作出拘留羁押孙夕庆决定的是潍坊高新公安机关,涉嫌诬告陷害的是姜辉昌,也都不是潍坊高新法院。
在案件被潍坊中院于2017年12月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诉讼程序违法”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以后,潍坊高新法院于2019年8月2日不顾潍坊高新检察院的坚决反对,毅然批准了孙夕庆取保候审的申请。
至此,孙夕庆被无罪羁押了整整1277天!
所以,真正导致孙夕庆被无罪羁押1277天、国家赔偿54万元的责任单位应是潍坊高新检察机关、潍坊高新公安机关,而罪魁祸首就是至今仍逍遥法外的恶意举报人姜辉昌!潍坊高新法院的国家赔偿与赔礼道歉,不能成为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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