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典看法
19-12-30 21:27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长文原创作者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杀害陈翔六点半女星凶手被执行死刑#

受害者刘洁是陈翔六点半的一名签约女艺人,艺名叫“腿腿”,之前看过她演的短片,是一名很受欢迎的女演员。无奈容颜早逝,遭此不幸。

法院查明的事实显示,事发当天,一男子酒后和刘洁男友争吵、厮打,刘洁上前劝架,谁料却被该男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杀害……

人们常说,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临。看到男朋友和别人厮打,她只是想去劝架,却遭遇不测。她才28岁。

作为一名法律人,经常接触各类案件,面对这种案件时,我们要做的要么是作为受害者的代理人,尽可能帮他们争取民事赔偿,让杀人者得到应有的制裁;要么担任凶手的辩护人,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维护杀人犯的合法权益。

似乎,我们的职责就是在“出事后”尽可能去补救和挽回。但是,再怎么补救和挽回,人再也回不来了,赔再多的钱,对于家人来说又有多大的意义呢?典叔一直在想,法律人只能做这些吗?

不是的。法律最本质的作用,不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罚,而是通过它的强制力和指引性,来规范社会秩序,教育和引导人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所规定的作用,也是身为人的底线。

当我们和他人有矛盾纠纷时,当我们对他人甚至社会心怀不满时,是否只能通过暴力伤害才能解决问题?如果人人都对法律的威严心存敬畏,都对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有理性的预期,那么应该会有所忌惮吧。

我们谴责并支持对杀人者严惩,但法律解决不了所有问题,还需要人性的向善、心理健康和对生命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