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0-01-08 10:22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奋进1号##五大曝光#2020年1月5日16时46分许,李某(男、26岁、江安县桐梓镇人)驾驶号牌为川E26410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在江阳路0003公里200米处,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被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11.925T,实载46.22T超载286%,属严重超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江安交警 对李某驾驶证记6分,罚款2400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将车辆恢复原状。@宜宾交警在线 http://t.cn/AisoPq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