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叔说过一个案子。某地矿难,死了很多人。从村、乡、县到府、省各级衙门,都觉自己地头,按住这个事情不算难。结果啊,没按住,毕竟死伤太巨,媒体、舆论就不说了,连在乡的士绅都看下去了。这个事情被督办,一级级撸,不光安全责任,连特么成年烂账全翻出来,光主犯的罪名,四个。其实,当时不瞒,以这帮人的能力,以单纯安全事故把几个当事人顶个几年,事情很可能就过去了。
所以啊,叔一直见惯欺上瞒下,但是其中的利益机制却不是很理解。在古代,信息极度匮乏、流动缓慢,还有可能。现代社会,网络时代,不管多巨牛逼,其实就制信息权而言,“王者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是基本常态。如何堵得住?利益又何在?
公共卫生事件,对决策层而言,特么这是天灾,没有政治责任。为什么执行层非要自己强行加戏?不知道如果天灾变成人祸,决策层必定要拿人祭旗?为什么非要自己送人头?
希望这次能事后好好理论一番,有自动送人头的,不要辜负它们一番美意。
以儆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