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疫情山西在行动##临汾身边事# 【洪洞县公安局快速查处一起扰乱公共秩序案】1月25日晚22时,苏某刚举报称:看见一辆武汉的大巴车拉了一车人在曲亭镇下了车。
接到警情后,洪洞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曲亭派出所民警进行了大量的走访核查,经核查,苏某刚在醉酒状态下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疫情、警情,该信息为虚假信息,1月26日,曲亭派出所依法将违法行为人苏某刚(男,49岁,洪洞县曲亭镇薄村人)抓获,苏某刚对自己谎报疫情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全国确诊新型肺炎病例#
违法行为人苏某刚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洪洞县公安局对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示
大家在任何时候都要
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特别是在抗击疫情的紧要关头,
不实的信息会制造更多的恐慌,
要知道,
比疫情更可怕的是谣言。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从我做起! 来源:洪洞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