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一男子因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1月26日,南昌县公安局对一名拒不配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殴打防控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
经查,1月26日9时30分左右,南昌县塘南镇渡口村民胡某开车驶出渡口村牌楼疫情卡口时不听工作人员劝说,执意强行开车冲卡并辱骂工作人员,还从自己车里拿出一根伸缩甩棍殴打工作人员,致使该工作人员鼻梁被打骨折,左眼被击伤。
南昌县公安局塘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依法对胡某殴打他人的行为进行查处。经审讯,胡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胡某处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疫情面前请服从指挥,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