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型肺炎# #贵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最新!截至31日19时30分,新增14例,贵州省累计确诊病例29例】2020年1月31日0时—19时30分,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14例确诊病例。其中,外地来黔返黔人员7例,本省常住人口7例。贵阳市3例(观山湖区1例,南明区2例)、遵义市3例(红花岗区3例)、六盘水市4例(盘州市4例),毕节市2例(七星关区2例)、铜仁市1例(石阡县1例)、黔东南州1例(凯里市1例)。
截至1月31日19时30分,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9例。其中,外地来黔返黔人员16例,本省常住人口13例;治愈出院2例,病情平稳22例,重症5例;男性16例,女性13例;年龄最大80岁,最小10岁;贵阳市4例(1例已治愈),遵义市4例,六盘水8例,毕节市3例,铜仁市3例(1例已治愈),黔东南州2例,黔南州4例,黔西南州1例。现有疑似病例61例。
累计追踪密切接触者461人,其中7人转为确诊病例,5人转为疑似病例,已解除医学观察26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423人。
此前,我省报告的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较少,1月30日至31日中午12时,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数突然较前期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根据从武汉等疫区返黔高峰期时间推算,我省发病高峰在1月底至2月上旬,现在正值发病上升期,因此我省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增加符合疫情发展特征。另一方面,国家卫健委近期下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四版),第四版诊疗方案放宽了对疑似病例的诊断标准,主要有两大改变:一是病例来源由原来的 “武汉市的人员”改变为 “武汉地区及其他有本地持续传播的地区的人员”,造成可报告病例范围扩大;二是原方案的疑似病例诊断必须同时符合发热、血象改变及肺炎改变3个条件,新版方案疑似病例诊断标准则只需要符合其中任意2个条件即可诊断。所以,我省增加了对轻型病人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进一步增加了病例监测发现的敏感性,从而导致疑似病例报告增加。(来源 贵州省卫计委) #贵州累计确诊新型肺炎病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