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爆料#【造谣、隐瞒、拒绝配合防疫工作、自食其果】2月2日,玉林市陆川县公安局对四名造谣、隐瞒、拒绝配合防疫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依法处理。
2月1日下午,群众反映有人在微信群发布及传播“滩面镇某批发部老板的儿子是从武汉回来的,被确诊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批发部被封”的信息。接到群众的反映后,陆川县公安局滩面派出所立刻展开调查,经核查,目前滩面镇没有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信息反映的该批发部老板的儿子在四川省绵阳市工作,并非从武汉回来,因工作需要已于1月30日已返回四川省绵阳市,而批发部并未被封,证实该信息为不实信息。2月2日经陆川县公安局相关部门与滩面派出所侦查,锁定发布及传播该不实信息的是滩面镇滩面村的蓝某某和宁某某,并于当日将蓝某某和宁某某传回派出所教育训诫,蓝某某和宁某某认识到了其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不再发表没有事实依据的言论。
莫某坤,陆川县珊罗镇珊罗村人,在武汉读研究生,1月16日从武汉放假回家,在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镇政府干部上门做其工作,动员其自行到卫生部门做检查,在家接受隔离观察。其认为自己没有发烧症状,没必要进行隔离,对政府干部的要求不理解,不配合,并有过激语言。
陈某丽,陆川县珊罗镇珊罗村人,在天津读书,1月1日搭乘北京到广州火车路过武昌,后到过深圳、汕尾、佛山,1月17日回到珊罗家中。陈某丽知道从武汉疫区回来的人都要进行隔离观察14天以上,为了避免镇干部和防疫人员来找“麻烦”,她在回家14天后才到镇政府报告相关情况。
2月2日,陆川县公安局在获悉上述情况后,立即组织警力和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找到莫某坤、陈某丽,对其进行法律政策教育和训诫。经过教育训诫,该两人均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表示愿意全力配合政府开展防疫工作。 http://t.cn/RJPdCf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