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爆料#【衢州一男子持凶器恐吓防疫工作人员获刑六个月】#衢州身边事#2月14日下午,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邹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11日9时30分左右,被告人邹某在衢州市衢江区东港街道某小区门口与他人闲聊时,被正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周某发现。为防止人员聚集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危害后果,周某劝说邹某与他人保持距离,但邹某拒不配合,并心生怨气,扬言要对周某进行报复。随后,邹某回家拿出一根钢筋和一把单刃尖刀,并再次返回现场。在钢筋被他人夺下后,邹某又捡起一块石头朝周某砸去,击中周某边上的岗亭玻璃门。邹某随即手持单刃尖刀冲向周某,周某迅速进入岗亭内躲避,并绕至岗亭内的楼某身后,邹某冲入岗亭后,企图抓扯、控制周某,被楼某阻拦,邹某持单刃尖刀多次朝周某身体部位捅刺,以此恐吓周某,后被他人拖离岗亭。在岗亭门口,邹某仍持刀叫嚣、威胁周某后方离开现场。周某身体未受到伤害。 http://t.cn/A6hVhmO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