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
20-03-11 18:36 微博认证:蓝鲸新闻官方微博

【#北京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将发生活费# 标准不低于3080元/月】
3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稳定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劳动关系有关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0年3月起,在本市正常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3080元/月标准发放滞留湖北人员生活保障的,可按照在京参保的滞留湖北人员每人每月1540元标准,申请享受临时性岗位补贴。(北京日报) #滞留湖北未返京人员将发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