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身边事#【阜阳市农业农村局禁渔通告(2020年第1号)】为保护、增殖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经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批准,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对我市境内淮河、颍河等27处渔业水域实施禁渔制度。
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作业。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大禁渔期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相关渔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现将禁渔水域名称、禁渔区域、禁渔时间、管理单位及举报、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