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生态环境 20-04-0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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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动态)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开展纳管企业污水排放标准集中变更工作 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肆虐,抚州市宜黄县大部分企业被迫停工停产长达一月之久,损失惨重。江西宜黄工业园区管网于2019年底基本实现了污水管网全覆盖,一部分新纳管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测存在排放标准还是原有的行业或者综合排放标准,亟需将排放标准变更为纳管标准。

为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精准落实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和江西省“6+20”条措施,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精准施策,采取“一二三”工作法,精简程序、集中力量对纳管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变更工作。

坚持一个原则。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的突出问题这一原则,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突出两个前提。对纳管企业污水排放标准变更,必须满足在流域总体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单个企业污染物风险可控的两个前提条件下实行,从而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环境安全。

落实三项措施。帮助企业加快建设步伐,鼓励大多数企业通过以验代评的方式完成污水排放标准变更;精简审批程序,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企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发放工作,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对企业排污标准变更进行认定,实行“一证式”管理;推行在线变更模式,对暂时无法完成以验代评和进行排污许可申报的企业,鼓励其通过线上提供材料进行申请,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直接研究,出具变更复函。

抚州市宜黄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谋划在前、服务在先,通过精准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到位,助推宜黄县县域经济提质增效。@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