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盖博市的驱逐禁令
2020年3月31日,圣盖博市议会投票通过了一项地方紧急条例,该条例禁止由于持续发生的COVID-19病毒大流行未支付租金而驱逐居民。
如果由于COVID-19病毒而无法支付房租,则必须在房租到期前或到期日后最多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房东您无力支付房租。
该法令立即生效,并将一直持续到加州加文·纽瑟姆州长的行政命令(N-37-20)期满30天。
本条例适用于在圣盖博市居住的住户或经营企业的商业租户。
在该条例生效期间,不允许房东对符合条件的租户启动驱逐程序。房东不可收取延迟付款的罚款或滞纳金。
受影响的租户必须提供可证实文件的副本,以确认房租无法付款。一旦取消保护,该条例不会解除租户支付租金的义务。租约到期后,租户将有最多180天的时间全额支付过去所欠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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