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勒冈州当地媒体报道,卡哇伊对耐克的大手标志版权诉讼目前已经败诉。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Michael W. Mosman裁定,耐克设计师与伦纳德一起创造的标志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与伦纳德最初构思并分享给耐克的原始草图不同。
“最终的大手标志几乎不是草图本身的衍生作品,”在经过一个小时的辩论后,法官裁定, “我认为它是新的设计,与草图有很大不同。”
伦纳德在2019年6月总决赛期间起诉耐克,认为其非法拥有大手标志的版权。伦纳德称,他在大学时用大手、球衣号码和名字缩写创造了这个标志。
随后,耐克对伦纳德提起反诉,称耐克拥有“才华横溢的设计师团队”设计的大手标志的版权。称伦纳德提供了草图,但随后与耐克签订了使用合同,该合同从2011年10月持续到2018年9月。
伦纳德的律师Mitchell C. Stein敦促法官将伦纳德的初始素描和最终标志视为“相同”。
但是耐克的律师Tamar Duvdevani表示,伦纳德提供给的草图与合同中商定的最终标志存在很多差异。
伦纳德的诉讼最初是在南加州的联邦法院提起的。法官随后批准了耐克更改地点的动议,将此案移至俄勒冈州。
法官Mosman同意了耐克方面的动议,驳回了伦纳德团队的主张。
伦纳德的律师Peter R. Ginsberg说:“卡哇伊全心全意地设计了这个标志,因此我们显然对法官裁定标志属于耐克而不是卡哇伊感到失望。我们正在考虑选择其他方式保护伦纳德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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