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陈寅恪先生女儿的联合声明】我们作为陈寅恪的女儿,要求出版社在出版陈寅恪著作时必须使用繁体字刊出,其缘由是:
①并非仅出于感性认知,需执行先父遗愿。
②更主要的是出于理性认知,陈寅恪的著作,用文言写成,而非口语化的白话文,若要完整准确无误表达作者原意,不被曲解,配套措施就必须是用繁体字刊出。简体字常有一字对应多个繁体字等问题,对于言简意赅的文言文,易造成歧义,有失作者原意。所以,倘用简体字刊出陈寅恪著作,则会破坏作品的完整性,甚至误导读者。
另外,有种说法称,“简体字版陈寅恪著作易于普及化”,陈寅恪的著作是传承中华文化专业性极强的小众作品,他本人并不希望其著作成为大众普及读物。若能读懂其著作的读者,必然看得懂繁体字,而绝不会使用不能准确表达作者原意的简体字版本。
2020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