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0-04-27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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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离职被忻州师院索赔51万#,当事人:只应交84612元】近日,山西忻州师范学院一名女博士因离职问题被学校告上法庭:不交51万补偿费不能走。2019年9月25日,忻州师范学院地理系教师、博士贾某青递交了辞职报告,被学校领导以“不允许”驳回后,她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令忻州师院自裁决生效后30日内终止与贾某青的劳动关系,并为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忻州师范学院不服,于2020年4月8日将贾某青起诉至法院。忻州师院在起诉状中说:双方于2018年9月签订《协议书》,被告不得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如被告提出解除合同,至少应缴纳各项费用共计51.0504万元。在贾某青看来,自己需要支付的离职赔偿金额应该是84612元。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将于5月20日开庭审理忻州师范学院与贾某青劳动争议纠纷一案。http://t.cn/A6A7wK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