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偿企业1.8万元 专家:荒唐】#专家称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1.8万元很荒唐#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省扬州市两名员工因拒绝加班,造成公司损失12万元,被当地法院判决赔偿公司1.8万元,引发热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劳动法领域专家王天玉对这项判决并不认同。他认为,企业没有强迫劳动者必须加班的权利。《劳动法》第三十一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这个案子也可以看出来,加班成常态了”,但企业将其看作常态,法官不应认为天经地义。(王庆凯 曾晨 单璐)@中新视频 http://t.cn/A6A6ELw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