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斯恶意侵权赔偿格力4000万#】
5 月 11 日凤凰网科技消息,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对于格力诉讼奥克斯侵权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奥克斯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奥克斯向格力电器赔偿 4000 万元。
据悉,本案于 2017 年 1 月由格力电器提起诉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作出(2018)粤民终 1132 号二审判决,维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原判,认定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胜公司)恶意侵权成立,判决后者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赔偿 4000 万元。决策生效后,奥胜公司将赔偿款支付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但奥胜公司又提起执行异议。奥胜公司申请的复议,于 3 月 12 日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目前,这笔赔偿款已被法院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中。
4 月 29 日晚,董明珠针对举报奥克斯产品不合格一事表示,「我不仅是买了奥克斯的,我买了各种企业的产品,拿回来进行检测,如果发现不合格,我们依然举报。我们也叫别人买我们的产品,进行检测、监督。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去做的,互相地推动行业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