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商丘 20-05-13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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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文化市场复工复产的通知】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执法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经请示市防疫指挥部,同意我市文化市场复工复产。为了文化市场复工复产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防控为先,实行限量开放。由各县(区)党委政府评估当地疫情形势及防控风险,自行决定文化市场开放管理事宜,没有把握的坚决不开放,确保各类文化经营场所不发生疫情。

二、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和游艺场所要控制在承载量的50%以内,人与人之间距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且采取预约、错峰入场、间隔就坐等措施,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出剧场座位的30%,要间隔就坐,不得举办大型演出或者庙会活动。

三、加强执法检查,确保防控落实。各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各文化市场执法大队要加强对文化市场复工复产工作的监督力度,督促各类文化经营场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商丘市文化市场复工复产指导意见》,加强监督经营场所各项防疫措施,对落实指导意见不积极、不主动的,存在疫情防控风险的场所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关停。如发生疫情,将追究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具体指南点击http://t.cn/A6A36hT1

附件1:《商丘市文化市场复工复产指导意见》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