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退住宿费# 通知发布 你怎么看?】根据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要求,5月18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切实做好住宿费退费工作,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按照实际发生原则计收住宿费,学生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在春季学期末结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http://t.cn/A62zcD4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