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二元对立VS城乡二元对立
我们民间俗话一直说一儿半女,大家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如果说城乡同命不同价,人们就能感觉出来,“诶,这是歧视了”。
#小鳄鱼辨析#
先说一儿半女。
在全面开放二胎之前,有些地区实行“一胎半”政策。
这个一胎半是什么意思?
即第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老大是女儿,并不算完整的人,因此是个0.5。生了第二胎,二胎是儿子的话,那么就是个人,是1。头胎为女,二胎为男,加起来是1.5。因此叫一胎半。
当时国内有的农村地方还有这个政策,遵守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儿子的和“二女户”(两胎都是女儿的),可以共同列为光荣家庭,享受一些优待。
这个算术同样是这样算的。女儿是半个人,二女户即0.5x2=1。
因此,二女户=一儿户。
这个一儿半女的做法很悠久了。
《宋刑统》《户令》篇:“姑姊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
也就是未婚女能得到用于结婚的“聘财”,只能是未婚男聘财的一半。兄弟拿1,她们拿兄弟的0.5。
还有在室女、出室女、归宗女,拿1/3或1/6的遗产。
到现在农村给儿子准备婚房出彩礼分田分宅基地分拆迁款,而给女儿是个零,大家都觉得“这没什么”。
我们对于女性遭受的歧视和不公正对待,总是觉得无所谓,甚至是觉得“理所应当”。
但是换一个视角,我们的公平感就又显现了。
举个例子,城乡歧视。
我国之前有城乡“同命不同价"的做法。
同一个车祸,三个受害者同时丧命,而农村户口拿到的人身损害赔偿仅仅是城市户口拿到的1/4。
这个时候我们就脑子能转过来弯了——同样是人,凭什么城市比农村拿的多?这是歧视!这是非公正的!我们要修改法律!最后真的修改成功了。城乡同命不同价,就真成为历史了。
男女1/2,1/3,1/6,这叫“自古以来”。
城乡1/4,1/8,这叫“令人无法忍受的歧视”。
人们对于公正与否的判定,是受情绪和认知影响的。
这个男权社,在潜移默化中教你的就是这么一个认知——“不要把女人当做任何的主体,她们不值得被带入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