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
20-06-12 12:48 微博认证:《检察日报》官方微博

【#首例儿童骑共享单车身亡案宣判# 家长向ofo索赔860余万 法院判赔6.7万】6月12日,@上海静安法院 对全国首例未满12岁男孩小高骑行ofo共享单车死亡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两原告小高父母赔偿款6.7万余元。

2017年3月26日下午,正在读小学四年级的小高与三位小伙伴在上海浙江中路575弄弄堂附近玩耍时,四人未通过APP程序扫码获取密码,便各自解锁了一辆ofo共享单车,小高在骑行过程中与大型客车发生碰撞,遭碾压身亡。小高父母认为ofo共享单车疏于管理,同时车身没有张贴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骑行的警示标识,才造成本次事故。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肇事客车司机王某及其雇主客车租赁公司、相关保险公司等诉至法院,要求赔付经济损失共计8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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