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多天,我终于拿到这笔钱了”】“1400多天,我终于拿到这笔钱了。”近日,领到67万余元窝工损失赔偿的个体建筑承包商赵某握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徐旭的手连声道谢。
2013年底,赵某与四川某建设有限公司、广元市某建渣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承包某小区土石方工程。其间,因上述两家公司未能与村民就土地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施工中遭到村民多次阻拦,造成赵某机械设备、人工等窝工损失高达数十万元。赵某多次找两家公司协调未果,遂起诉至法院。http://t.cn/A6Li6MB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