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高新区通报六年级女生坠楼身亡:学校和老师没有直接责任;主要原因来自家庭生活、个人心理等方面】6月23日,宝鸡市高新区阳光上东小区内,一名小学生从居住小区的18楼顶坠楼身亡。据了解,女孩陈某12岁,是宝鸡高新第五小学六年级学生。
——孩子家属代先生对华商报记者称:“事发后第二天,我们就找到学校看了孩子上课的监控。视频显示:上课时好几个孩子站到讲台上,可能是因为考试没考好,期间,老师打了孩子两巴掌,拿卷子也在孩子脸上抽了几下。其他站在台上学生也有不同程度被老师批评抽打。视频中,孩子从讲台上下去之后,趴在桌子上就没有抬头。孩子的自尊心强,当着全班那么多孩子的面,这有可能是与孩子跳楼有关,我们也到派出所去了解了,孩子书包和学生卡都在顶楼平台发现的。”
——6月28日,宝鸡高新区官方发布通报:……放学后,陈某乘坐公交车在阳光上东公交站下车,从小区南门进入小区后,从自家相邻单元楼顶坠亡,目前已排除刑事案件。6月24日下午,家长曾组织10余名亲属在学校门口摆花圈、堵校门,被公安机关及时制止。
事件发生后,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公安、教育等部门组成的“6·23”事件联合调查组,专项负责事件调查处理。学校、社区和教师代表以当面交谈、上门慰问等方式,对家长表示关心和抚慰,对陈某坠亡深表痛心和惋惜。经查看监控视频、调取人证、书证和物证,综合研判分析,陈某坠亡,学校和老师没有直接责任。
据查,6月23日上午,班主任曹某在课堂发放了语文检测试卷。陈某在拿到试卷后,对成绩很不满意,就对身旁同学流露出轻生的念头。
在逐人分析点评试卷期间,班主任对学习进步较大的学生进行了表扬,对出现退步的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在此过程中,班主任曹某对一名男生有拍肩膀、踢腿、扔试卷行为,对陈某有拍肩膀动作,属行为失当。对此,已责成学校对班主任曹某停职反省,并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教师行为,强化学生心理引导与教育。
官方通报称:陈某坠亡主要原因来自家庭生活、个人心理等方面。据查,陈某多次在同学面前提到父亲常年在西安,母亲对其学习要求高,平时下班晚,自己感到孤独。今年4月份陈某就对母亲和同学表露过轻生念头,班主任配合家长对陈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并在之后的教育教学中对该生给予了关注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