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子与她的朋友们 20-07-21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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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瑶当年的事件其实应该分为三个案子:童瑶被黄定宇侵害、黄定宇侵害其他女学生、童谣被张默殴打,这三个案子的信息需要分开说。
一:童瑶被黄定宇侵害。
媒体公布这个案子的最后结局是证据不足,不予批捕:说明受害人童瑶没有撤案,但检察院认为定强奸没有足够证据,连批捕都没有。
没批捕,就不会开庭,何来“当庭反水”的谣言?
直到如今,强奸案件都是重证据轻口供的,错过有效时间后连立案都困难,这也是被性侵女性维权的困境。
强奸案是公诉案件,流程是公安立案调查、检察院批捕,之后再由检方将案件移送法院,且公诉案件并不要求受害人出庭。“当庭反水”一词一般是被指控人当庭翻案,比如说猥亵女童的王振华,而非受害人。
事实上,走到开庭阶段的公诉案件,受害人无权撤案,最多在拿到足够赔偿后出具一个谅解书,请法院轻判。
而童瑶这个案子直接是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批捕,不曾开庭。
如今看这个报道,讳莫如深的部分其实都是性侵案件常见的困境:不定罪、公众也看不到解释——这背后是无数女性的血泪,我们需要做的是要求公检法改变处理性侵案件的态度,而不是指责报案的女性不死磕没本事。
二:黄定宇侵害其他女学生。
从刑事案件的角度,其他女生和童瑶属于不同的案子。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轻口供重证据的前提下,不同当事人无法用自身经历帮彼此作证。
所以,根本不存在其他女同学能帮助童瑶指控黄定宇,因为这不是目前大陆处理强奸案件的司法逻辑。警方根本不会采用和案件本身无关的证人证词,在当年更如此。
这也是为什么me2中的四川刘猛案,即使刘猛被民事法庭认定性骚扰,另一个他被指控强暴的刑事案件依然无法推动。因为在逻辑上,性骚扰前科并不被作为他是强奸犯的证据。
如果真的有其他女学生回国指控黄定宇,唯一可行的诉求是要求中戏将他开除——在me2之后,我们已经能理解高校老师与学生发生关系,无论强迫与否都是权力的滥用、无论是否被定罪都应该开除老师。但很明显,当年中戏不这么认为。
在这件事里,因为师生权力关系的存在,哪怕只有童瑶一人出现,中戏都应该开除黄定宇。
然而,中戏最终选择了包庇,这是中戏的问题,不是童瑶和其他女同学的。
三:童瑶被张默殴打。
看报道,童瑶被张默殴打这件事远早于童瑶报案,除了鄙视,我对他没什么好说的。
如果真是出于对“潜规则”的正义感,他在这件事里能打的人很多,他偏偏没有——而是把最弱势的童瑶打了个狗血淋头。这无非是因为他自认为“男性尊严”被冒犯了,和其他男性打着出轨借口殴打妻子/女朋友毫无区别:一切理由都是借口。
且不说童瑶报案了,就算是在当年性别不友好的媒体环境下,童瑶有别的选择,张默有什么资格去打她?

从时间线上看,是童瑶在公布自己被张默殴打的遭遇后,反而等来了针对她个人的“潜规则”传言,童瑶为了反抗公众的羞辱,去诉求了司法,但没有得到正义。
童瑶在这个案子里受到三个伤害:性侵的案子得不到定罪、黄定宇没受到学校处分、被张默殴打了自己却没有被行政拘留。
无法想象童瑶是怎样撑过这些伤害回到台前,可现在却是她在为当年的经历被指责攻击,敢问一句:哪来的道理?
从家暴得不到处理到情感因素为犯人减刑,男权社会已经找了无数理由来合理化对女性的暴力了,女性自己还需要帮男性论证被侵害殴打的合理性吗?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