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声乐名词,争执过来争执过去,实在没有必要。虽然我也十分讨厌“通俗唱法”这个学名,但是,说到底,还是这个学名,不论词意,或是创立之初的本意,全部蕴藏着浓郁的贬低意义。然而,现在一些年轻的血气方刚的声乐老师,反过来又挑剔“美声唱法”这个学名,就实在没有什么必要了。这些声乐老师认为,美声美声,好像除了这种唱法,其他的唱法声音就不美了似的。哎,如果照着这个逻辑,我想也没有什么唱法的学名足够规范:流行唱法?其他唱法就不流行了么;民族唱法?其他唱法就不是当地的民族特色么……所以,对于大家普遍认可的名词或概念,只要能够便于大家理解,并且也没有什么明显的贬低意义,大家顺其自然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