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重磅!#东莞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东莞限购#据东莞时报,7月25日东莞发布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划重点:
1、非莞籍首套房(新房/二手)需2年内连续1年以上社保;2套须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
2、非本市户籍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禁止购买第3套。
3、证满3年方可转让。
4、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本人或配偶是东莞户籍。
节选:
调整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须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商品住房。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不再作为购房资格审核材料。为做好与原有政策的衔接,在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已连续缴纳个税满一年或两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或第二套商品住房。
调整商品住房限转让年限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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