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布 20-07-3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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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吨,全是“洋垃圾”】7月21日,经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鉴定,此前合肥海关所属芜湖海关查获的一批进口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这批货物申报为聚(4-甲基-1-戊烯)扁条,重量21.9吨。海关关员对这批进口货物实施人工查验时发现,货物形态各异,呈不规则状,附着污染物,有异味。经鉴定,该货物实际为聚(4-甲基-1-戊烯)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边角料或残次品,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前,芜湖海关已将上述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暂扣,并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http://t.cn/A6UAFvll